國環規環評[2017]4號
為貫徹落實新修改的《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》,規范建設項目竣工后建設單位自主開展環境保護驗收的程序和標準,我部制定了《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》(以下簡稱《暫行辦法》,見附件),現予公布。
建設項目需要配套建設水、噪聲或者固體廢物污染防治設施的,新修改的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》生效實施前或者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》修改完成前,應依法由環境保護部門對建設項目水、噪聲或者固體廢物污染防治設施進行驗收。
《暫行辦法》中涉及的《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指南污染影響類》,環境保護部將另行發布!叭珖ㄔO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信息平臺”將于2017年12月1日上線試運行,網址為http://47.94.79.251?梢缘顷懎h境保護部網站查詢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相關技術規范(kjs.mee.gov.cn/hjbhbz/bzwb/other)。
本公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。
特此公告。
附件: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
環境保護部
2017年11月20日
抄送:各省、自治區、直轄市環境保護廳(局),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環境保護局。
環境保護部辦公廳2017年11月22日印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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